人妻離婚半年突產子 生父竟是「離婚見證人」

人妻離婚半年突產子 生父竟是「離婚見證人」
人妻離婚半年突產子 生父竟是「離婚見證人」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
基隆一名游姓女子與丈夫阿仁(化名)結婚3年後就協議離婚,找來游女任職的公司一名鄭姓同事擔任見證人,但2人離婚僅半年,游女卻突然生下一名兒子,生父還不是阿仁,竟是鄭男所有,阿仁因此懷疑,妻子還未與他離婚前就和鄭男有染,將鄭男及游女都告上法院,基隆地院審理後,判游女須賠償6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阿仁與游女是在2018年7月結婚,不過在2021年2月就協議離婚,弔詭的是,2人離婚後約半年,游女卻突然產下一子,並提起婚生否認之訴,還請求阿仁幫忙辦理讓小孩有戶口,要求阿仁同意讓小孩從母姓。

經法院判決後,阿仁才知道自己不是生父,發現原來他和游女在婚姻存續期間,游女就已經背著他與同事鄭男有染、甚至因此懷孕,諷刺的是,鄭男還是阿仁與游女的離婚見證人。游女對此辯稱,她與鄭男同在旅行社工作,是某次聚餐飲酒、酒後亂性發生關係,才意外有了小孩。

但基隆地院認為,游女才剛與阿仁離婚,僅過了一個多月就又與鄭男結婚,按照常理來說,若2人不是在鄭女與阿仁婚姻存續時就發展出親密關係,游女不可能離了婚又馬上結婚。

阿仁還指控,他與游女離婚時,鄭男主動當離婚見證人,侵害了他的配偶權。不過,基隆地院認為,這項舉動是見證2人有離婚的真意,與破壞婚姻圓滿幸福的配偶權沒有關係。基隆地院審理後,判決游女須賠償60萬元,鄭男則免賠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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